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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标志设计征集公告-- 设计元素
www.allecn.com 2008-04-12
08年5月10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
◇邮寄提交方式:将参赛的设计光盘、作品打印稿和《报名表》、《承诺书》的签名原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湖北省武汉市桥口区汉西二路59-61号华中建材家居采购中心,邮编:430034,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标志应征作品"字样;
◇网络提交方式:将报名表、承诺书签名(盖章) 原件的扫描图片或数码照片、标志图形(一式两份, 分别为JPG格式和CDR、 AI或EPS格式)、设计说明同时作为附件, 发往征集专用邮箱longyiping@heungkong.com,邮件标题为"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标志应征作品"。六、奖项设置
对录用成为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标志的作品,给予现金奖励;若没有被最终录用,该奖项自动取消。
(1)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一件,奖励人民币叁万元。
(2)评选出二等奖作品二件,各奖励人民币贰万元。
(3)评选出三等奖作品五件,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入围奖作品三十件,不设奖金。主承办单位向所有获奖者颁发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标志作品获奖证书。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评选揭晓后,将在相关网站和平面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七、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标志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使用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成为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标志的作品进行任何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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