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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宣传日”形象标志征集-- 设计元素
www.allecn.com 2008-05-1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将1998年7月18日定为当年的世界海洋日,国家海洋局与多部门联合主办了98国际海洋年大型宣传活动。十年之后,为加快"中国海洋日"的确立,提高全民族的海洋意识,对促进海洋事业发展、维护国家权益,国家海洋局将于2008年7月18日在青岛举行"海洋宣传日"大型主题活动。现向全国征集"海洋宣传日"形象标志。一、应征作品要求
1、标识要包含海洋图案形象,构思新颖,造型优美,色彩明快,富有时代感和立体感。
2、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多幅。二、应征者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活动的标志。
(4)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所有应征作品评审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三、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向评审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评审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评审会独家所有。
(2)评审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评审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评审会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评审会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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