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险止于公众的嘴边。 近年来,劣质奶粉、毒大米、毒猪肉、毒粉丝、红心鸭蛋等食品安全问题屡有发生,致使消费者整日为“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而苦恼发愁。用一句流行的说法,人们对食物短缺的担忧已被对食品的安全恐惧代替。因此,此次食品安全立法,备受社会关注。 纵观11327件意见建议,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制度等成为意见中的焦点。 不能再“九龙治水”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 “职责不清”和“权责不明”是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对此并没有予以解决。“几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了一桌菜”的局面仍难改变,食品安全监管变成部门间的利益分配和争夺。 在11327件意见中,一位从事了近30年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志提出,我国有10多部法律、30多部行政法规、100多部部门规章涉及食品安全,但根本没有形成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反而在许多方面造成了部门之间的扯皮打架现象。 在征求意见中,他分析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有七八个之多,机构密集、人员众多,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调控难度,职能交叉、多头监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混乱。频频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起不到实效,既浪费了人力、财力、物力,又加重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效果不好。 他在征求意见中提出,本法是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应当建立权责统一、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这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否则,立法者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将难辞其咎。 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关注的相关意见占到了总意见的1/5。 有一 |